加密货币法律案例分析
本周的加密货币法律案例分析(Crypto Caselaw Minute,简称CCM)将带我们回顾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初介入加密货币领域的案例,并探讨一个关于代币销售和《证券法》的新案件。(一如既往,Rosario的总结标记为“NMR”,Palley的总结标记为“SDP”。)
免责声明:本文中的分析仅供教育目的,不代表法律建议,也不代表任何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客户或雇主的观点。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SEC诉Trendon T. Shavers及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案(2013年8月6日)
让我们回顾一下SEC首次介入加密货币领域的案例——SEC诉Shavers案,这可能是加密货币领域被引用最多的案例。从2011年2月到2012年8月,Trendon Shavers运营了一个名为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BTCST)的在线实体,他在论坛上宣传这是一个绝佳的投资机会,承诺每周为投资者提供高达7%的回报。正如任何CCM读者所知,“保证回报”是一个巨大的危险信号。Shavers声称回报基于他的交易能力,整个努力几乎无风险。然而,回报并未实现,Shavers实际上是在用后期投资者的比特币支付早期投资者,这显然是一个传统的庞氏骗局。
Shavers在辩护中提出,法院没有管辖权来审理他的案件,因为BTCST的投资不是证券,比特币不是货币,也不受美国法律的监管。然而,法院驳回了这些论点,明确指出比特币可以被用作货币,因此投资者在BTCST中的投资属于货币投资。
SEC诉AriseBank、Jared Rice Sr.及Stanley Ford案(2018年12月11日)
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领域,企业家们常常试图重新发明或重新发现传统的金融机构和服务。Jared Rice和Stanley Ford是一家名为AriseBank的“去中心化银行”的高管。他们通过ICO向投资者出售加密货币,并声称购买了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银行,并计划提供AriseBank品牌的Visa卡,可用于购买数百种加密货币。然而,这些承诺均未兑现。
SEC与被告达成最终判决,Rice和Ford永久禁止参与任何证券发行,不得担任任何向SEC注册证券的公司的高管或董事,并且不得参与任何数字证券的发行、要约或销售。此外,他们还需共同支付超过200万美元的罚金和利息。
Solis诉Latium Network案(2018年12月10日)
本案涉及代币销售、证券集体诉讼以及Howey测试。原告指控Latium Network在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进行的ICO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因为LATX代币是未注册的证券。法院认为原告充分指控了代币是投资合同,因此驳回被告的动议,允许案件继续进行。
此案仍处于早期阶段,未来是否会通过集体诉讼认证或原告能否在简易判决动议中获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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