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拟将加密货币纳入海外账户申报范围
FinCEN发布新规草案
美国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日前发布通知,要求美国公民报告其在外国数字货币服务提供商处持有的超过10,000美元的加密货币。这份于周四发布的FinCEN通知2020-2将修订《银行保密法》中的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FBAR)规定。
通知中指出:"FinCEN拟建议修订《银行保密法》(BSA)实施条例中关于外国金融账户报告(FBAR)的规定,将虚拟货币纳入需报告账户类型。"这一规则变更将使加密货币的FBAR规则与美国公民在海外持有现金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现行规定与新规对比
根据现行规定,"持有虚拟货币的外国账户无需在FBAR中报告"。然而,新规草案并未明确具体的实施时间,也未说明加密货币持有者需要报告哪些信息,如区块链地址等。目前,个人在提交FBAR时需提供账户名称、账号、持有资金的外国银行名称和地址、账户类型以及年度最高持有金额等信息。
监管政策密集出台
这一举措是美国财政部近期提出的一系列加密货币监管改革方案的一部分,距离拜登政府即将上台仅剩数周时间。上月,FinCEN曾提议将"可兑换虚拟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资产"归类为"货币工具",使其受《银行保密法》(BSA)规定的约束。这一变化将要求货币服务企业向FinCEN报告某些流向非托管(即私人)钱包的加密货币交易。
业界反应与质疑
隐私倡导者、加密货币企业和政界人士对这一拟议的规则变更表示担忧,特别是对其推进速度提出质疑。一个由两党议员组成的小组在致财政部长的信中询问了这一"仓促的过程",并要求将目前的15天审查期延长至60天。信中认为,美国公众尚未获得"合理的机会"对这一"高度复杂的规则制定"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