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金融市场监管局对ICO及数字货币服务的监管声明
近日,新西兰金融市场监管局(FMA)发布了一份关于首次代币发行(ICO)及数字货币服务的评论报告。在其声明中,该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指出,ICO的经济实质及其他若干特征将决定其是否属于金融产品范畴。报告进一步阐述了ICO可能涉及的多种金融产品类型,包括管理型投资产品、债务证券、衍生品及股权证券等。因此,未来开展此类众筹活动的企业可能需要满足特定的监管要求。
数字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合规要求
此外,监管机构强调,所有提供与数字货币相关金融服务的企业——包括钱包服务商、经纪商及交易所——必须遵守《2008年金融服务提供商法案》。若某一数字货币未被定义为金融产品,则相关企业需依据《公平交易法》遵守相应的贸易法规。
当前新西兰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监管现状
FMA同时指出,目前在新西兰运营的多数在线交易所并未获得牌照,也未受到有效监管。这意味着,一旦出现问题,投资者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投资本金。
监管态度解读
然而,这些声明似乎表明,新西兰短期内并无意针对数字货币及相关服务建立专门的立法框架。有观察人士认为,FMA意在向公众传达,若出现问题,该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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