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计划免除加密货币商品及服务税
新加坡政府正计划对作为交换媒介功能或旨在发挥交换媒介功能的加密货币免征商品及服务税(GST),该税种在某些国家也被称为增值税(VAT)。
税收新政草案公布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于周五发布了商品及服务税指南草案。草案指出,以法定货币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交换"数字支付代币"的交易将免征商品及服务税。因此,此类代币的供应属于免税供应,"将不计入年度应税营业额,不影响商品及服务税注册义务的确定。"
该提案如获立法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目前,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正在征求加密货币企业的意见,相关企业需在7月26日前作出回应。
数字支付代币的定义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将数字支付代币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
"(a) 以单位表示;(b) 可互换;(c) 不以任何货币计价,也不由其发行人钉住任何货币;(d) 是或旨在成为被公众接受的交换媒介,且对其作为对价的使用没有实质性限制。"
该局表示,比特币(BTC)、以太坊(ETH)、莱特币(LTC)、达世币(DASH)、门罗币(XMR)、Zcash(ZEC)和XRP都属于数字支付代币的范畴。
稳定币的特殊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机构的定义,稳定币不符合数字支付代币的标准。"与美元挂钩的数字代币不符合数字支付代币的定义,但可能被列入金融服务类别。"该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