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谈加密货币监管与创新
监管与创新的平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五位委员之一的Hester Peirce在周五的讲话中,阐述了她认为在促进创新和创业精神的同时,最佳监管水平应该如何把握。
现有证券法的适用
Peirce重申,SEC将现有证券法适用于任何代币销售或首次代币发行(ICO),这意味着这些活动必须符合证券法或在豁免条款下进行。她指出:"许多这些项目最初以中心化的方式启动,与其他初创企业看起来并无二致。"
代币性质的定义
然而,Peirce强调,当代币不作为投资合同出售时,它们根本不属于证券范畴。她解释说:"作为功能网络中使用的代币,而不是作为投资合同出售的代币,不属于证券定义范围。"
交易本质的考量
SEC企业融资部主任Bill Hinman在六月的演讲中指出,决定是否发生证券发行的关键是交易的性质,而非所售物品本身。企业融资部通过审视代币销售的性质来判断是否构成证券发行,而不仅仅是代币本身的特性。Hinman特别指出,在证券发行中出售的代币,一旦"网络真正实现去中心化",可能会在后续交易中不再构成证券发行。
个人观点声明
在解读Peirce和Hinman的这些声明时,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这些观点仅代表他们个人,并不一定代表SEC的官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