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波公司敦促SEC明确数字资产非证券化时点
瑞波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加密货币政策工作组发出后续信函,要求监管机构明确界定数字资产不再被视为证券的具体标准。该公司强调,当大多数可替代加密货币在二级市场交易时,由于缺乏证券的法律特征,不应被归类为证券。此举是对海丝特·皮尔斯委员"新范式"演讲的正式回应。
司法判例援引与分类标准
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瑞波公司援引2023年托雷斯法官在SEC诉讼案中的裁决,重申XRP代币本身不被认定为证券的司法立场。但需注意的是,部分面向机构的销售行为此前曾被判定属于证券范畴。
该公司在信中系统阐述了数字资产应区别于投资合约的判定标准:除非原始投资合约中的核心承诺未获履行,或当前持有者基于该承诺对发行人仍具有可执行权利,否则应当视为独立资产类别。
成熟度测试与去中心化要求
瑞波同时提出"成熟度"评估框架,建议采用市值阈值、网络开放运行时长等量化指标。特别强调任何单一实体都不应单方面控制网络的核心功能,这是判断资产去中心化程度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