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众议院一致通过数字货币支付试点法案
加州众议院近日以全票通过第1180号法案,批准建立使用数字金融资产支付政府费用的试点项目,同时构建加密货币许可证框架。据当地媒体报道,在6月2日举行的投票中,该法案获得78票赞成、0票反对、1票缺席的结果。
创新性监管框架
法案提案人阿韦利诺·瓦伦西亚众议员强调其创新性:"我很自豪能提出AB 1180法案,该法案授权金融保护创新部(DFPI)开展数字金融资产支付试点。"他补充说,这项倡议将成为公共部门采用金融技术的转折点,并透露自己求学时期就关注该领域。
法案核心内容
AB-1180法案要求DFPI在2028年1月1日前向议会提交详细报告,内容需涵盖加密货币交易规模、监管挑战及政府机构进一步整合建议。该法案将设2031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法案同时建立《数字金融资产法》(DFAL),创建数字资产活动许可和监管框架。自2025年7月1日起,个人须获得DFPI许可才能在州内开展加密业务。消费者保护条款、信息披露规则和稳定币监管条例也将同步生效。
立法推进过程
AB-1180在众议院已顺利通过三轮审议:4月21日银行业委员会9-0全票通过;5月23日拨款委员会以14-0通过(一名委员缺席)。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并非强制使用加密货币,而是授权DFPI评估开发潜在的数字支付系统,这些系统可能包含加密技术,为州政府提供更安全的支付工具。
加州数字货币立法历程
加州此前多项加密支付立法尝试均未成功。其中AB 953法案曾试图允许持牌大麻企业用稳定币缴税,但最终被修改为土地用途法案;AB 3090要求研究大麻税稳定币征收方案,但未能推进;SB 1275允许更广泛的政府服务数字资产支付,却在参议院搁浅。
目前AB 39法案已要求企业参与数字金融资产活动前需披露各项费用。随着AB 1180在众议院的全票通过,该法案现已提交加州参议院审议。若最终通过,DFPI将主导重塑居民与政府财政互动的试点项目。瓦伦西亚议员指出,科罗拉多、犹他等州已开放特定服务的加密支付,这项立法符合消费者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