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议员闵丙德提议《数字资产基本法》 为韩国数字金融未来奠定制度基石
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闵丙德于10日代表发起《数字资产基本法》,此举为韩国数字金融发展提出了制度性转折点。该法案获得30名议员联署,强调其意义不仅在于单纯立法,更将成为韩国跃升为全球数字经济主导国家的基石。
分散法规统一整合 兼顾监管整顿与产业跃升
数字资产基本法基于区块链与AI融合的数字资产正成为连接全球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而韩国尚缺乏系统性综合立法的现状。法案旨在明确数字资产及数字资产产业定义,消除法律不确定性,为产业主体提供稳定经营环境。
闵丙德议员指出:"数字资产已不再是边缘实验工具,而是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的全球经济核心基础设施。"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全球数字资产市场规模预计达2.5万亿美元(约合3333万亿韩元),较2020年增长逾三倍。相比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已建立涵盖发行、流通、交易的制度体系,韩国仍停留在第一阶段的资产保护层面。
该法案设计吸收整合了现行《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和《特定金融信息法》。闵丙德表示:"本法通过后,现行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将失去存在必要,特金法中的反洗钱规定亦可整合至新法。"
从定义到分类 勾勒产业设计蓝图
法案首先确立数字资产与数字资产产业的明确定义和适用范围。闵丙德解释:"采用'数字资产'而非'虚拟资产'称谓,是为消除负面印象,突显其作为实际资产的特质。"
数字资产被定义为"分布式账本中以数字形式表现、可交易转移的经济价值资产",细分为资产联动型(稳定币)与普通数字资产(模因币、功能币等)。在韩发行数字资产需向金融委员会提交发行申报并获得核准。比特币等无发行主体的海外数字资产虽豁免申报,但国内交易所上市需通过交易支持审查。
数字资产产业划分为10个业务领域,实施差异化准入要求(许可/注册/申报)。预留"其他数字资产相关业"条款,以应对创新业态的出现。未设兼营限制,允许传统金融机构及普通企业参与,促进产业融合。
闵丙德强调:"法律不确定性是产业最大障碍,在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的恐惧中产业难以成长。数字资产产业需要基于可预测性与系统安全性,营造民间自由创新的环境。"
设立5亿资本门槛 构建国产稳定币标准
法案对资产联动型数字资产(稳定币)实施事前许可制,定义为"与韩元或外币价值挂钩且赎回受保障的数字资产"。发行主体不限于股份公司,但须满足:韩国注册法人、5亿韩元以上自有资本等条件。为确保赎回保障,法案要求建立准备金制度,并通过"破产隔离"条款保护准备金安全。
政策—监管—自律三权分立 强化产业自主性
设立总统直属"数字资产委员会"负责国家战略协调,其中民间委员占比超2/3。金融委员会负责许可注册等准入监管,新设数字资产产业协会作为自律机构,承担上市审查、市场监督等职能。闵丙德表示:"通过职能分离实现制约平衡,既强化产业自主性又构建健康生态。"
法案还严格禁止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规定最高责任人(CISO)任命、网络安全措施等技术保护要求。闵丙德强调:"本法并非单纯管制,而是产业发展的安全护栏。我们将借此确立全球数字资产市场主导权,同时向G2数字经济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