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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在2026财年税改中为加密货币交易设立单独税制

2025-12-27 0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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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密货币税制改革:分类征税与亏损结转新规

日本自民党与日本维新会于12月19日公布2026财年税制改革蓝图,将加密货币资产正式定位为合法的财富积累金融工具。新提案针对特定加密货币交易实施分类征税制度,涵盖现货交易、衍生品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并引入三年亏损结转机制。但质押借贷收益等活动仍被排除在分类征税范围外,可能继续适用普通征税规则。

分类征税限定特定交易类型

税改方案对不同加密货币活动进行区分,仅对指定交易类别实施分类征税。现货交易、衍生品交易及加密货币ETF适用新税制框架,这与股票和共同基金的现行处理方式类似。相较于过去统一按加密货币收入征税的模式,新方案标志着“虚拟货币税制方向的根本转变”。

通过资产持有而非价格波动产生收益的质押、借贷等奖励性活动,仍未被纳入分类征税体系。专家指出,这类活动很可能继续被归类为杂项收入适用综合课税。对于未在提案中明确提及的非同质化代币(NFT),其买卖所得可能同样适用综合征税,这导致与加密货币采用相同区块链技术却面临不同税收分类的技术悖论。

三年亏损结转与传统证券看齐

新规允许加密货币交易亏损连续结转三年,这与外汇和股票市场的税收处理保持一致。该条款消除了现行限制,使纳税人能在多个财年进行更灵活的税务规划。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采用相似的分类征税方式,加密货币亏损仍禁止与其他投资品类合并计算。

专家强调:“即便实施分类征税,各收入类型的盈亏计算范围仍严格划分。”这意味着不同资产类别需独立核算盈亏,无法进行跨类别税务优化。为配合新规实施,加密货币交易所需向税务机关提交交易报告,此举可能推动专业计税工具的市场需求。

适用范围与出境课税限制

方案中提及的“指定加密资产”未明确具体币种与资质标准,暗示该框架仅适用于“根据《金融工具与交易法》注册机构处理的加密货币”。这种设定意味着监管审查将决定哪些数字资产适用分类征税,而非普遍推行。

当投资者移居海外时,改革方案可能对持有的加密货币征收出境税。专家分析指出:“若加密资产被纳入《金融工具与交易法》框架的金融工具范畴,且其税法地位重新审定”,未实现收益可能在离境时面临课税,这与现行对超标股票资产的处理方式相呼应。

具体实施细节仍有待后续立法与监管指引完善,当前蓝图仅提供方向性框架,具体执行标准与程序将留待法律修订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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