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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机构直接介入非法金融调查,拟引入“民生金融特侦”机制

2025-12-21 0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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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将引入特别司法警察组织应对民生金融犯罪

韩国金融监督院计划于明年上半年成立专门打击民生金融犯罪的特别司法警察部门,此举将显著扩大该机构的调查权限。此前仅负责资本市场相关案件的金融监督院,现已着手建立直接调查非法私人信贷、保险欺诈、电话诈骗等贴近民生的金融犯罪机制。

组织架构与立法进程

新设立的特别警察部门将隶属于金融消费者保护专责机构,并通过与法务部、金融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协商同步推进立法工作。该组织将与目前国会推进修订的《司法警察职务法》相衔接,旨在快速启动运作。若法律修订顺利完成,预计明年即可正式投入运营。

调查权限拓展

在设立特别警察部门的同时,金融监督院获取自主调查启动权的方案也在讨论中。现行制度下特别警察须接受检察官指挥才能开展调查,未来可能开辟独立启动调查的路径。金融监督院院长在近期工作报告中强调自主调查权的必要性,指出内部规定反而限制了职权行使。

政策支持与风险管控

总统府对此表示认同,已要求厘清特别警察权限范围并提交专题报告。尽管可能引发与金融委员会上位规定冲突、职权重叠等争议,但金融监督院明确意识到滥用调查权的风险。为此正在研究严格设定调查启动标准,并配套建立账户追踪要求等事后管控机制。

犯罪现状与应对措施

推动调查职能扩张的背景是非法信贷、电话诈骗等民生犯罪激增。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电话诈骗案件已达15559起,损失金额高达3407亿韩元,超过去年全年总量的80%。截至10月,非法信贷受害申报已达1.4万余件,接近去年总申报量。

政府与监管机构正通过扩大受害举报中心、发布高利率贷款合同无效文件、推行早期催收中止通知制度等多重措施积极应对。这一系列动向预示金融监督院可能从单纯监管机构转型为兼具民生犯罪调查与制裁职能的准司法机构,但同时也需解决权力集中带来的管控机制建设与部门间职能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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