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波公司回应SEC委员演讲,呼吁明确数字资产证券属性界定标准
瑞波公司近日针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Hester Peirce关于"新范式"的演讲,向SEC加密工作组提交了后续信函。该信函重点探讨了最初作为投资合同部分出售的数字资产,如何能够独立于该合同并不再被视为证券的问题。
瑞波主张二级市场交易代币不应归类为证券
瑞波公司支持"大多数可互换加密资产在二级市场交易时不构成证券"的观点,认为这些资产缺乏证券定义所需的法律关系。这家总部位于旧金山的公司引用了法官Torres在2023年SEC诉瑞波案中的裁决,该裁决认定XRP本身并非证券,但某些机构销售被归类为证券交易。
瑞波敦促国会立法者填补现存法律空白,批评SEC过去依赖模糊标准的行为,呼吁基于现行法律提供明确指导。
提出资产独立性判定标准
根据瑞波的观点,除非原始投资合同中作出的实质性承诺仍未履行,或当前持有人基于该承诺对发行人拥有可执行权利,否则数字资产应被视为独立于投资合同。公司强调,单纯的代币交付或一般性声明不应被视为此类承诺。
瑞波公司同时支持为善意行为者提供安全港机制,但明确指出这不应暗示数字资产交易受证券法管辖。
建议引入"成熟度"测试标准
瑞波还提出采用"成熟度"测试作为更清晰的标准,以确定资产何时不再属于投资合同范畴。测试标准包括:市场价值阈值、网络保持开放和无许可状态的时间周期,以及任何一方不得对网络核心功能实施单边控制等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