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法将加密货币纳入债务追收范围
土耳其司法部起草的《强制执行法》修订草案针对加密货币查封问题制定了全面规范,旨在解决长期存在的法律争议。据《Milliyet》记者Mithat Yurdakul报道,该草案将有效防止债务人通过将资产转换为加密货币来逃避执法,明确将数字资产纳入强制执行程序范畴。
加密货币查封程序细则
由司法部强制执行与破产法科学委员会拟定的草案,首次对加密货币查封这一争议性议题作出清晰界定。根据新规,债务人必须向执行办公室申报其持有的加密货币资产。
加密货币查封将通过交易所等服务机构执行,相关请求将经由这些机构落实。对于查封后数字资产的保管、变现等操作程序,将由后续实施细则予以明确,资产估值则依据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
该框架为债务追收中的加密货币处置建立了明确法律依据,彻底厘清了此类资产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方式。
资本市场工具监管新规
草案内容不仅限于加密货币,同时涵盖其他资本市场工具。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资产,将根据查封请求通过市场交易变现,所得款项直接划入执行与破产办公室账户。
对于法律未明确规定的资产及使用权处置,执行法院将出具指导意见。考虑到商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经济价值,具有商业整体性的企业将连同其财产整体出售。
针对分期偿债的监管,草案新增"查封资产须足额覆盖债务"的规定,并将最长分期期数延长至六期。查封范围扩展至债务人配偶、子女及受监护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