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签署法案保护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
加州州长加文·纽瑟姆近日签署法案,使该州成为全美首个明确保护无人认领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的司法管辖区,确保数字资产在移交州政府保管时保持原生形态,而无需提前转换为现金。
法案内容与立法背景
由州参议员乔什·贝克尔(民主党-门洛帕克)提出的第822号参议院法案,对加州实施数十年的《无人认领财产法》进行了修订,首次将数字金融资产纳入监管范畴。这意味着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将适用与休眠银行账户和证券相同的法律框架。该法案于9月在州议会两院获得全票通过,并于上周六由州长签署生效。
法案首次明确数字金融资产属于《无人认领财产法》管辖的无形财产范畴,解决了加州对休眠加密货币账户(即在联系失败或长期无活动三年后)处理方式的法律模糊性问题。
行业与消费者保护
加州区块链倡导联盟执行董事乔·奇科洛透露:"法案早期版本曾要求交易所、托管机构和钱包服务商在向州审计长办公室移交资产前强制清算用户的数字金融资产——这将在消费者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制造应税事件。"
"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会给行业带来巨大的运营、合规和法律挑战,对消费者的实际保护却微乎其微,"奇科洛补充道。该联盟在立法过程中始终主导着相关倡导工作。
奇科洛评价称,这项立法是"加州监管框架迈向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使制度设计更符合数字金融资产的实际特性"。
具体实施细则
法案规定了数字金融资产持有人在资产充公前通知权益人的具体要求:企业须在提交资产报告前6至12个月内,使用审计长批准的特定表格通知资产所有者,该机制允许所有者重新激活资产处置时效。
根据SB 822法案,数字金融资产持有人必须在最终报告日期后30天内,将未经清算的原始资产类型、私钥及具体数量移交给州政府指定的加密货币托管机构。法案授权审计长选择一家或多家持牌托管机构管理这些数字资产,这些机构必须持有州金融保护与创新局颁发的有效牌照。
法案还规定,审计长可在资产备案18至20个月后将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转换为法币,合法索赔人可选择取回原始资产或获得出售所得款项。
立法意义
"SB 822法案通过将现有UPL框架扩展至数字金融资产,提供了业界期待已久的法律确定性,确保这些资产得到一致且负责任的处理,"奇科洛强调该联盟将持续监督法律实施,确保其"执行过程保持一致性、透明度,并符合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纽瑟姆州长周末期间还签署了第243号参议院法案,使加州成为全美首个为AI"伴侣"聊天机器人设置明确监管护栏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