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院裁定加密货币属于货币资产引争议
近日一起刑事案件判决将加密货币认定为货币,这一裁决与澳大利亚税务局长期将加密货币视为资本利得税征税对象的立场相左。随着越来越多交易者对加密货币征税方式提出质疑,2019年一起涉及联邦警察涉嫌盗窃81.6枚比特币的案件判决再度引发关注。
5月19日,法官迈克尔·康奈尔作出裁决,认定比特币(BTC)应被视作货币而非应税资产。这意味着法官认为比特币更接近澳大利亚法定货币的性质,而非黄金、股票或外汇等投机性资产。
现行税务框架下的加密货币处理方式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现行规定,加密货币被归类为财产而非货币。具体而言,在当前税收框架下,加密货币交易需缴纳资本利得税。截至6月24日,该机构官网仍将加密货币划归财产范畴,涉及互换交易、去中心化金融和封装代币等操作的资本利得。
但最新判决可能使比特币被纳入法币体系,从而豁免于现有资本利得税框架。现行制度将加密货币视为投资品,因此相关资产交易(包括出售、兑换或消费)均构成资本利得税应税事件。
另一方面,通过挖矿、质押或收益获得的加密货币则被计入普通收入而非资本利得,需按所得税标准征税。值得注意的是,价值低于1万澳元(约6503美元)的个人用途加密货币可豁免资本利得税,但超过该阈值仍需纳税。
澳大利亚加强加密货币监管
近期澳大利亚还出台了加密货币ATM现金交易限额新规,要求运营商将存取款金额上限定为5000澳元(约3251美元)。同时运营商必须在设备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提醒用户防范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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