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证券置于区块链不改变其法律地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三大部门周三联合声明指出,证券上链行为不会改变其法律属性,代币化资产与传统金融工具适用相同的注册要求。公司金融司、交易与市场司及投资管理司在联合声明中强调,代表证券的代币仍须遵守联邦证券法规。
技术形式不影响法律适用
声明明确表示:“证券发行形式或持有人记录方式(如链上与链下记录)均不影响联邦证券法的适用。”所谓链上交易,是指直接通过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记录的证券转移行为,区别于传统数据库系统。
根据声明内容,发行人可以单独发行代币化证券,亦可与传统股票并行发售。若代币化证券在实质特性、权利与特权方面与传统证券高度相似,则在联邦证券法框架下可被视为同类证券,不受形式差异影响。
声明指出唯一区别在于:“发行人(或其代理机构)将不再通过传统的链下数据库维护主证券持有人档案,而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加密网络进行管理。”
监管实践的潜在矛盾
这份声明发布之际,该联邦机构已调整对加密领域的监管立场,过去一年撤销或终止了十余起案件,其中多起涉及大型加密公司代币、质押产品或钱包基础设施是否构成未注册证券的争议。
虽然声明重申证券法适用与技术形式无关,但支撑该声明的法律框架与机构已放弃的诸多案件所依据的法理基础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周三声明回避了此前案件提出的核心难题——原生加密产品(如代币与质押计划)是否应被认定为证券。
以太坊案例凸显监管模糊地带
以太坊生动展现了声明未触及的监管灰色区域。2024年披露的未删节诉讼文件显示,该机构曾于2023年3月授权对“以太坊2.0”启动内部调查,并发布正式命令明确将以太坊视为证券。此项调查于次月获得委员会批准,与前主席多次拒绝公开表态以太坊证券属性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该机构后续在未采取执法行动的情况下终止了相关调查,并对决策依据保持沉默。当前监管机构似乎整体软化了对加密领域的立场,但仍积极推进某些案件,例如其认定构成证券发行的比特币挖矿服务相关案例。
法律与实践的认知鸿沟
公共事务律师安德鲁·罗索指出:“这份声明明确宣告‘代币化在法律层面毫无改变’,但未言明的现实是——代币化在操作层面改变了一切,现有证券框架并非为链上市场结构设计。”他进一步解释,声明亦未解答“链上账本能否替代或法律等同传统簿记系统”的根本问题。
“从基础设施视角审视,若区块链成为实际股权登记表或债券登记册,但监管仍要求传统转让代理机构、注册托管方和经纪交易商参与,那么区块链在法律上仅具装饰性,不具备权威性。”罗索补充道。
技术中立性原则的实践困境
罗索认为,监管机构表面上推行“技术中立”原则,实则依赖特定技术预设:“分类层面的中立性掩盖了操作层面的非中立性。”他指出,这份工作人员声明“固化了监管基线,推迟结构性改革,通过默示要求创新领域‘先合规再对话’的方式,将改革压力转移至创业与创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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