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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化证券纳斯达克交易规则获美国证监会批准

2026-03-19 06: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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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纳斯达克代币化证券交易规则

2026年3月1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纳斯达克提交的关于在存管信托公司区块链试点项目内以代币化形式交易证券的规则修改提案,从而为代币化证券交易建立了受监管的框架。该批准文件编号为34-105047,标志着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在现行联邦证券法下获得支持传统证券代币化形式的正式许可。

批准内容的实际范围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此次批准的是纳斯达克一份特定规则申报文件,编号为SR-NASDAQ-2025-072,并非对所有美国交易所代币化股票交易的全面授权。该文件最初于2025年9月8日提交,并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第二号修正案进行了修订。获批规则允许存管信托公司合格参与者在纳斯达克交易特定股权证券和交易所交易产品的代币化版本,该安排直接关联至存管信托公司根据2025年12月1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无异议函开展的代币化试点项目。

这项批准标志着机构资本市场演进过程中迈出的具体监管步伐。它确认了代币化证券可在主要交易所进行交易,但仅限于严格限定的试点框架之内。

试点项目对代币化交易范围的限制

此次批准并未开启广泛的、全天候链上股票交易。参与资格仅限于存管信托公司合格参与者,且只有特定资产类别符合试点条件。更广泛的存管信托公司试点涵盖的合格证券包括罗素1000指数成分股、美国国债以及追踪标普500、纳斯达克100等主要指数的交易所交易基金。这些均为成熟的高流动性工具,而非投机性代币或新发行的数字资产。

结算周期保持T+1模式

纳斯达克表示,在获批的试点结构下,由存管信托公司处理的代币化证券交易将继续按T+1周期进行结算。这意味着代币化证券交易并未转向即时或实时结算,这与所谓区块链证券交易将立即实现全天候最终性的说法存在关键区别。这一结构体现了2026年监管机构处理金融市场变革的常见模式:在现有框架内采取渐进步骤,而非进行全面的结构性改革。

对数字所有权与代币化资产市场的意义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令中最重要的细节之一是要求代币化股份必须与其传统对应物完全可互换。它们使用相同的证券统一识别程序代码,以相同交易代码进行交易,并享有完全相同的股东权利与特权。这种权利等同的处理方式将纳斯达克框架与离岸或合成股票代币模式区分开来,后者持有者可能缺乏投票权、分红资格或股东法律地位。

2026年1月2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在一份声明中重申了这一原则,强调无论代币化证券存在于链上还是链下,它们仍须遵守联邦证券法。正如行业评论所指出的,证券以区块链形式呈现并不会改变适用于证券的核心投资者保护条款。另有观点认为,若实施得当,代币化实际上能够增强而非削弱投资者保护。这两种观点之间的张力构成了受监管数字所有权基础设施从概念走向实施过程中的核心辩论。

对于更广泛的数字商业基础设施格局而言,纳斯达克获批建立了一个重要先例。基于现有清算系统和法律框架构建的受监管代币化方案,可能成为传统金融资产在不牺牲投资者保护的前提下迁移至区块链轨道的模板。监管推进顺序现已明确:2025年12月的存管信托公司无异议函启动了试点,2026年1月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声明确认了法律连续性,而2026年3月对纳斯达克规则变更的批准则开启了实际交易场所。根据获批规则开展代币化交易的具体运营启动日期尚未由纳斯达克或存管信托公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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