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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内容不构成买卖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币圈传销2.0》第五篇:海外交易所沦为诱饵 注:翻译保持了原标题的层级序号(⑤)和核心隐喻(“诱饵”),将“해외 거래소”准确译为“海外交易所”,并通过“沦为”强化被动受害意味,整体符合财经调查报道的标题风格。

2026-05-19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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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属链接注册,返还手续费。”近来在国内虚拟资产投资圈中,这样的宣传语屡见不鲜。如果说过去的“硬币”式多层次销售以即将上市的代币和高额分红为诱饵,那么如今吸引投资者的饵料则变成了海外交易所注册链接、手续费返现、期货交易返利、理财产品以及Launchpad参与资格。

表面上,这只是交易所的营销活动。但在实际运作中,组织者通过Kakao Talk群、Telegram群、博客、YouTube和线下说明会等方式招揽投资者,并逐步引导他们完成特定交易所的注册、KYC认证、USDT购买、期货交易乃至理财产品认购。若再加上推荐码和下级会员奖励机制,这就不仅仅是单纯的广告,而更接近于在本地搭建的销售网络了。

交易所本身不是问题,销售交易所的方式才是问题

海外交易所运营推荐计划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违法。交易所为了吸引新用户,提供手续费折扣、注册奖金、推荐人奖励,这在全球市场是常见的营销方式。

问题在于,这种模式在国内发生了变异。本地的招揽者将交易所包装成投资平台来介绍。“只要注册就有福利”,“交易即返还手续费”,“存入即可获得固定收益”,“推荐下级会员还能获得额外奖励”……投资者以为是单纯注册交易所,实则可能已被纳入特定销售网络的下线。

交易所成了诱饵。本体则是注册用户和交易量。

在这种结构下,招揽者的收益可能与投资者的收益并不一致。投资者需要赚钱才能获利,而招揽者只要投资者频繁交易,就能获得手续费返利。即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只要发生交易,就有人能赚取手续费。这相当于赌资由投资者出,而账单则由交易所和推荐组织瓜分。

从公开聊天室到交易所的通道

据掌握的线索,交易所推荐型销售通常遵循相似的流程。

首先开设“投资交流群”。运营者会分享市场展望、暴涨币种、AI信号、期货头寸、Launchpad信息等。随后,提供特定海外交易所的注册链接,并逐步指导注册流程、KYC认证、钱包创建、USDT充值、期货交易设置、理财产品认购方法。有些情况下,还会提供用韩元购买USDT的方法甚至代购渠道。

此时,投资者成为了交易所用户,但同时也被绑定在某个推荐码之下,成为其下线会员。一旦产生交易量,部分手续费将流向其上层的推荐者。如果下线会员再发展其他会员,奖励结构则更加深入。这不再是简单的交易所注册,而是成为了销售网络的入口。

特别是“手续费返现”的说法,对投资者听似一种福利。但返现的资金来源终究是交易手续费。要产生手续费,就必须进行交易。交易越频繁,返利就越高。最终,运营者有动机诱导投资者进行频繁交易,而非关注其长期收益。

对投资者是“福利”,对招揽者则是“销售额”。当同一个词汇被双方听出不同含义时,风险便已开始。

一旦加上期货交易和杠杆,风险倍增

交易所推荐型销售与期货交易结合时,风险性更高。现货交易即使价格下跌资产尚存,但高杠杆期货交易可能导致爆仓。亏损的速度截然不同。即便如此,一些投资群仍以“小额投入赚大钱”、“跟着AI信号操作就行”、“有手续费返现所以压力小”等说法来降低参与门槛。

问题在于,交易所推荐收益与交易量挂钩。投资者交易越频繁、金额越大、杠杆越高,产生的手续费就越多。投资者承担着亏损的风险,而运营者却能从交易量中获利。如果这种利益冲突未被披露,投资者便无法真正了解其中的结构。

如果再加入跟单交易、自动交易、AI信号等元素,责任归属就更加模糊。一旦出现亏损,便归咎于“市场行情”、“信号错误”、“个人设置问题”、“交易所问题”。然而,手续费已经产生。责任蒸发,只剩下手续费。这真是一场奇妙的魔术。当然,只有观众在赔钱。

单纯广告与中介、斡旋的界限

法律争议由此开始。单纯介绍交易所名称的广告,与实质上协助完成注册、交易、支付的中介或斡旋行为,性质是不同的。

金融委员会的法规解释指出,若通过自有应用将用户引导至合作虚拟资产交易所,且在未进行额外客户确认的情况下支持虚拟资产买卖,并收取介绍或推广手续费,则可能触及《特定金融信息法》中关于虚拟资产经营者申报义务的问题。此外,若以中介、斡旋、代理虚拟资产买卖、交换等行为作为营业内容,则可能被纳入虚拟资产经营者的范畴。斡旋行为不同于单纯广告,是指促成合同成立或提供便利的行为。

这一解释可直接应用于交易所推荐型销售。如果国内招揽者的行为超越了单纯告知“有这家交易所”的层面,而是提供注册链接、指导KYC、协助入金和USDT购买、诱导交易方法和理财产品认购,并以此换取手续费或推荐奖励,则很难视其为单纯广告。

尤其当面向国内投资者进行重复性、组织性的营业活动时,争议会更大。“因为是海外交易所所以没问题”的说法难以成为辩护理由。只要是面向国内投资者的营业行为,就成为国内监管的问题。

金融情报分析院(FIU)警告的推荐营业

金融情报分析院(FIU)警告称,在Telegram、开放聊天室、YouTube、SNS等平台上活动的非法虚拟资产从业者正在增加。FIU在相关报告中解释,面向国内民众营业的虚拟资产从业者中,除已向FIU申报的虚拟资产业者外,均属非法经营者。判断是否具有营业性的因素包括:是否提供韩语主页、是否支持韩元结算、是否举办面向韩国客户的营销活动等。

FIU列举的主要非法类型包括:通过Telegram/开放聊天室进行的稳定币兑换;通过博客或SNS等宣传、斡旋未在国内申报的虚拟资产从业者的推荐行为。此外,还存在宣传并销售实际上难以交易的代币,谎称其有升值潜力,或收取款项后不交付代币的受害案例。

这一警告与交易所推荐型销售网络相吻合。如果在Kakao Talk群或Telegram群中聚集投资者,诱导其注册海外交易所,指导USDT购买或充值,并提供推荐码和手续费返现,这种结构与FIU指出的风险类型是重叠的。

使用未申报交易所,将被置于保护范围之外

通过国内已申报业者进行交易与通过未经确认的海外平台进行交易,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存在差异。《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主要内容包括:保护用户存款和虚拟资产、调查和处罚市场操纵等不公平交易行为、金融当局对虚拟资产业者的监督、检查和制裁权限。金融委员会解释说,虚拟资产业者须将用户存款保管管理在银行,并须将自有虚拟资产与用户虚拟资产分离保管,同时有义务为应对黑客或系统故障而投保或计提准备金。

然而,金融当局同时警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并不保证虚拟资产的安全性,通过未经FIU申报确认的业者进行的交易或个人间的场外交易,由于市场监控不到位,受害风险很大。确认已申报交易所可通过FIU官网的虚拟资产业者申报现状进行查询。

交易所推荐型销售的风险正在于此。投资者看到有交易所界面、有App、有图表、有客服中心,便认为是安全的。然而,如果平台处于国内申报和监督体系之外,一旦出现问题,保护措施将非常有限。即使发生提现受阻、账户冻结、理财产品中止或运营方消失等情况,国内投资者也难有实质对策。

有交易所界面不等于它就是金融机构。有图表也不意味着市场就是规范的。在币圈,最昂贵的错觉莫过于“因为有App,所以可信”。

假冒交易所与复制登录页面也是调查对象

交易所推荐型销售还存在另一重风险:可能混杂着与真实交易所名称相似的克隆网站、非官方登录页面、国内招揽者自制的宣传页面。

投资者以为是知名交易所而注册,但实际上可能是独立的域名。可能不是官方App而是外部链接。客服中心也可能并非交易所总部,而是国内招揽者运营的渠道。在这种结构下,投资者甚至不清楚钱给了谁、使用的是哪家法人的服务、适用哪里的条款。

因此,在处理交易所相关线索时,比起项目名称,URL、App分发路径、注册链接、推荐码、收款钱包地址、客服渠道、法人名称、条款、用户资产保管方式更为重要。名称可以相似,但地址不同就是不同的经营者。只看名字就进场,钱包会先“下班”。

理财产品与Launchpad是另类诱饵

部分交易所推荐型销售不只停留在单纯交易,还延伸至理财产品、Launchpad、新币预售、挖矿型产品。“注册交易所可获得特定代币”、“存入即可每日产生收益”、“参与Launchpad可期待上市后收益”等说法即是如此。

在这里,交易所被用作信用背书。投资者会想“既然是交易所卖的产品,应该经过验证了吧”。但实际上,需要核实这究竟是交易所直接提供的产品、合作项目,还是国内招揽者自行打包的产品。尤其是当固定收益、本金保障、基于上市价的收益率、推荐佣金一同出现时,应将其视为投资募集结构而非单纯的交易所产品。

若是正规的交易所产品,风险提示、条款、支付条件、锁仓条件、赎回可能性、用户资产保管方式都应清晰明确。有问题的销售网络则模糊这些部分,代之以反复强调“本轮限量”、“限时注册”、“手续费返现”、“上市前机会”,将投资考察变成了促销活动。

交易所推荐型销售网络的风险信号

投资者收到海外交易所注册邀请时,需要警惕的警示信号是明确的:

第一,在国内Kakao Talk或Telegram群中反复分发特定交易所注册链接。
第二,实际上将输入推荐码作为强制要求进行引导。
第三,强调手续费返现,同时诱导扩大交易量。
第四,将期货交易和高杠杆进入描述得过于轻松。
第五,国内招揽者协助进行韩元入金、USDT代购、钱包创建、KYC认证。
第六,将理财产品或Launchpad包装成高收益机会。
第七,招募下级会员时附有额外奖励。
第八,无法确认是否为国内已申报业者。
第九,引导至与官方交易所域名不同的登录页面。
第十,损失和提现延迟的责任主体不明确。

若同时出现多项上述情况,则很难视为单纯的交易所营销。尤其是当推荐佣金、代购、理财产品、高收益话术一并出现时,应怀疑是否为交易所推荐型“币圈”多层次结构。

调查的核心是链接与资金流向

调查交易所型销售网络时,仅靠截图是不够的。核心在于链接与资金流向。

必须确认注册链接是否为官方域名。需查看推荐码归属于谁。应核实国内招揽者是否收取手续费。若有韩元入金账户,需确认户名与法人实体。若有USDT收款地址,需追踪链上流向。若诱导认购理财产品,需核实产品条款与支付资金来源。若出现提现延迟或账户冻结案例,需获取客服回应与受害者交易记录。

交易所型销售网络外表上可能看似合法的营销活动,因此更加棘手。问题不在于“交易所是否存在”,而在于“在国内,是谁、以何种方式、收取何种代价、将投资者引向了何处”。

比起交易所名称,更应看推荐码

交易所是虚拟资产市场的基础设施。然而,当交易所名称被用作吸引国内投资者的诱饵,并与推荐码、手续费返现、代购、理财产品、下级会员奖励相结合时,情况就不同了。

投资者应关注的不是交易所的标志,而是推荐码。
不是交易所App,而是手续费流向。
不是注册奖金,而是损失责任。
不是返现本身,而是谁通过返现获利。

如果国内招揽者诱导投资者交易,从交易量中获利,并鼓励发展下级会员,那这就不是简单的交易所介绍。这是以交易所为前台的销售网络。

名称是交易所,说明是手续费折扣和投资机会。但如果其运行结构围绕着注册、交易、推荐、返现、理财产品滚动,那么本质并无不同。投资者以为自己进入了市场,实则可能进入了某个人的推荐组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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