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裁定加密货币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币可依法扣押
韩国最高法院近日裁定,根据该国《刑事诉讼法》,加密货币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币可作为扣押对象。这一判决终结了一起洗钱调查案嫌疑人提出的法律争议。
判决首次由《朝鲜日报》报道,确认了存储于交易所的数字资产虽无实体形态,但在刑事调查中符合扣押条件。韩国是全球加密货币持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截至2025年3月,约有1600万人在国内主要交易所持有加密账户,约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
案件起因与法律争议
本案始于警方从一位化名A某的交易所账户中扣押了55.6枚比特币,当时价值约6亿韩元(约合41.3万美元)。该扣押是洗钱调查的一部分。A某随后提出复议申请,主张交易所账户中的比特币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的"实体物品",因此不能作为扣押对象。该条款允许当局扣押与刑事案件相关的证据或可没收物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了复议申请,认定扣押行为合法。A某遂于去年12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决
最高法院在最终裁决中驳回了比特币不属于扣押范围的论点。法院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扣押对象既包括有形实体,也包括电子信息。"判决进一步阐明,比特币作为"具备独立管理、交易能力且经济价值可实质控制的电子代币",符合法院或调查机构可扣押资产的标准。
裁决书明确表示:"本案中扣押由虚拟资产交易所管理的、登记于A某名下的比特币的处理措施合法有效,下级法院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并无不当。"
与过往司法实践的衔接
该判决延续了韩国法院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或资产的一贯立场。2018年,最高法院认定比特币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可通过犯罪活动获得并予以没收。同年,加密货币在离婚诉讼中被认定为可分割资产。2021年,法院进一步明确比特币构成体现经济价值的虚拟资产,在刑法上被视为财产权益。
国际司法实践趋同
其他司法管辖区也采取了类似立场,将数字资产归类为法律和执行意义上的财产。上月,英国通过立法正式承认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赋予其与传统财产同等的法律地位。该法案旨在为法院处理涉及加密资产的盗窃、继承和破产案件提供更明确的指导。
英国立法建立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为普通法已确立的法律原则提供了成文法支持。此类措施旨在提升数字资产案件处理的明确性和执行力,特别是在涉及犯罪所得和资产追回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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