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确实可能被查封:2026年9月德国强制执行法律视角下的解析
是的,比特币可以被查封。持有可执行标题的债权人可以触及债务人的加密资产,任何进入个人破产程序的人都必须向破产财团申报其持有的加密货币。但在实践中决定一切的问题有所不同:访问的路径是什么?如果债务人声称他们再也无法访问自己的私钥,会发生什么?
双方经常误判这一局势。债权人假设加密资产无法触及,从一开始就放弃尝试。债务人则假设自我托管是有效的保护,随后却发现《德国民事诉讼法》可以强制合作,必要时甚至会导致拘留。本文梳理了截至2026年9月的现行法律立场,并指出了仍存争议的关键点。
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资产究竟能否被查封?
《德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针对加密资产的单独规定。因此,加密资产必须通过现有类别来捕获,这主要通过《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57条实现:即“其他财产权”的扣押。所谓其他财产权,是指既非实物对象也非货币请求权,且法律未提供专门访问路径的资产头寸。
这种分类已不再是理论探讨。柏林高等地方法院在2023年12月6日的裁定中首次在上诉层面确认: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57条,加密资产可作为其他财产权进行扣押。基本问题因此得以解决,那些认为比特币因其技术性质而逃脱执行法的论点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
接下来需要区分一个关键点,因为整个后续过程都取决于此:硬币是由服务提供商持有,还是由债务人自己持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有一个第三方你可以联系;在第二种情况下,除了债务人之外别无他人。
通过服务商的路径:对第三方债务人扣押支付请求权
如果交易平台为债务人持有硬币,债务人对提供商拥有交付或支付的请求权。正是这个请求权被扣押,而提供商成为第三方债务人,即欠付债务人款项并被送达扣押令的一方。
扣押在对第三方债务人送达时生效。从那一刻起,提供商不得再将受影响的持仓转移或支付给债务人,如果它仍然这样做,需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是整个加密执行法中最舒适的情况:不需要密钥,不需要技术细节,只需要正确的送达地址。
在实践中,成功与否取决于一个完全非法律的问题,即该提供商是否可在欧盟境内联系到。在德国或欧盟获得授权的提供商拥有送达地址、监管框架以及遵守法院命令的利益。而在管辖范围内没有座位和授权的平台可能根本不会回应,德国的扣押令实际上无法对其执行。
一旦扣押令送达,提供商不得再向债务人释放受影响的持仓。
自我托管:为什么法警不能简单地打开钱包
如果硬币处于自我托管状态,即由债务人单独控制密钥的钱包中,便捷的路径就消失了。没有任何第三方可以被送达任何东西,也没有技术手段违背持有者的意愿打开钱包。法警可以在搜查期间带走硬件设备,但设备本身不会移动任何硬币:没有PIN码或助记词,它就是一件锁定的物品。
因此,所有的访问问题都转移到债务人的行为义务上。此时,法律不是依靠技术力量,而是依靠人身压力:债务人必须披露其持有的内容,并配合变现。如果他们拒绝,将对其人身采取强制措施。自我托管在技术上安全这一点,并不改变法律结果,任何试图用它作为对抗执行的保护手段的人,只是将其问题从资产转移到了自由上。哪些设备适合作为托管工具,以及各种方法的区别,请参阅我们的硬件钱包对比。
资产披露:加密持仓必须申报的地方
在进行任何扣押之前,债权人必须知道有东西可扣。为此,法律规定了资产披露(原称为宣誓保证书):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债务人必须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02c条向法警全面披露其资产。
加密资产必须予以陈述。加密资产是资产,披露义务涵盖所有资产,数字形式也不例外。隐瞒它们不仅仅是行政违规:该声明替代了宣誓,虚假陈述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在实践中最经常起作用的手段,远在送达任何命令之前就已发挥作用。
对于债权人来说,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坐享其成。一份包含无内容的披露起初只是一种主张,建立自己的指示仍然是债权人的任务。银行对账单是最明显的来源,因为转入交易平台的转账会在那里显示收件人姓名,从而识别出你可以联系的第三方债务人。
强制罚款与拘留:科隆高等地方法院关于丢失凭证的决定
债务人显而易见的辩护是说他们丢失了凭证。科隆高等地方法院在2024年6月26日对此做出了裁决,就实践意义而言,这是近年来最重要的判决之一:债务人不得笼统地依赖丢失凭证的说法。他们必须尽所有合理措施以恢复访问权限,并说明为此做了什么。
如果他们坚持笼统的主张,法院可以施加强制罚款,即一种迫使履行不可替代行为的财务制裁,并可以命令替代性强制拘留。依据是《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88条。“不可替代”意味着没有人可以代表债务人履行该行为,而这正是输入助记词的情况。
后果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仍能访问硬币却否认这一点的人,面临作为强制手段的拘留风险。真正失去访问权限的人负有使其变得可信的责任,而且以前的持仓越大,法院的调查就越深入。两者都导致相同的实用建议:任何卷入执行程序的人都应该能够证明其持仓的历史,而不是依赖记忆的空白。
个人破产中的加密资产:破产财团与合作义务
在破产程序中,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在其中管理人组织整个财团,不再进行个别执行。加密资产成为破产财团的一部分,即所有债权人共同访问的资产。依据是《德国破产法》第35条,该条款涵盖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任何可变现的资产都在其覆盖范围内。
在破产程序中,合作义务比在个别执行中规定得更加明确。债务人必须向管理人提供信息并配合变现。在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管理人要求他们自行出售加密资产并将欧元收益交给财团,因为这使管理人免于处理技术方面的工作。
任何寻求剩余债务免除的人在这里都有最强的理由保持开放。后来浮现的隐藏资产危及整体的免除,其代价超过了隐藏持仓的价值。认为可以通过程序走私钱包的想法,是这个领域所有错误假设中最昂贵的一种。
扣押保护的含义及其不适用于加密资产的范围
德国执行法包含受保护的区域。赚取的收入在一定阈值内免受扣押,扣押保护账户确保每月的基本金额,某些家用物品被排除在外。这些规则共享一个目的:债务人应能在执行的情况下继续生活和工作。
这种保护几乎不能转移到加密资产上。比特币余额不是赚取的收入,它不在支付账户中,也不服务于任何家庭目的。因此,加密头寸通常是完全可变现的财产,类似于证券账户或硬币收藏。任何人期望基本金额自动受到保护,就像活期账户那样,那是错误的。
有一个例外值得注意,因为它经常在建议中被忽视。如果赚取的收入或社会福利以稳定币或加密货币的形式接收,它在法律性质上仍然是受保护的支付,保护可能继续适用。这种情况很少见,在法律上尚未完全确定,任何想要依赖它的人都需要法律代表和充分的资金来源证据。
在每个执行的开始都有一个可执行的标题;没有它,什么都不会发生,加密资产也不例外。
变现期间的价格波动:未解决的估值问题
一点使得实现加密资产比实现汽车或房产更困难:价值每天都在变化,而且变化显著。从扣押日到变现日再到分配给债权人的日之间可能会过去几周,在此期间金额可能发生明显变化。
这产生了相互冲突的利益。债权人希望快速出售以锁定已实现的价值。债务人希望等待,因为价格上涨可能会减少他们的剩余债务。而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如果因可避免的不良变现而损害财团,则要承担责任,这推动他们迅速行动,而进入下跌市场的变现可能会触发他们试图避免的指控。
目前尚无解决这一冲突的法定规则。无论是对于估值日期还是对于允许的变现持续时间,都没有针对加密资产的明确规定,目前也看不到改变这一点的执行法改革迹象。对于双方来说,这意味着时机是可以协商的,谁尽早提出合理的提议,谁就能塑造结果。
当第三方争夺访问权时:离婚、继承、遗产
执行并不是第三方必须接触加密资产唯一的案例。同样的证据和访问基本问题也出现在离婚时的增值均衡和继承中,答案遵循相同的逻辑:谁无法证明持仓的人在争端中处于较弱地位,谁无法交出密钥就会触发合作义务和强制措施。
我们详细分解了离婚的情况,因为在那里,家庭法的估值日期也会发挥作用:离婚时的加密资产增值均衡。在死亡事件中,适用不同的特殊性,因为债务人完全作为信息来源缺席,如果没有安排,持仓将对继承人丢失;如何安排这一点在我们的指南中有详细说明:传递加密资产。
债权人需要准备什么
在执行法中,顺序比论据的选择更重要。开头总是有一个可执行的标题,即法院决定或从中可以执行请求的等效文书。没有标题,什么都不会发生,没有任何关于加密资产的规定能改变这一点。
之后是事实调查。向法警办公室申请资产披露,并根据您自己的记录阅读回答。如果您知道债务人的银行对账单,请查看其中转入交易平台的转账,因为此类条目标识了您必须联系的第三方债务人。如果披露中什么都没有,尽管有指示,下一步是跟进法警。
为什么扣押申请必须指明访问路径
笼统地寻求扣押加密资产的应用无助于法院。应根据访问路径起草:对于平台上的持仓,扣押债务人对提供商的交付和支付请求权,并命名提供商为具有完整送达地址的第三方债务人。对于自我托管,将申请指向凭证的移交和合作转移,因为那里的强制力附着于债务人的人身。
预计第二种变体的程序会更长。通过替代性强制罚款和强制拘留的路径需要时间,需要证据证明债务人拥有访问权限,在某些情况下,它以无结果告终,因为真正丢失的密钥不能被任何强制措施替换。因此在 undertaking 之前量化努力。
检查比特币扣押:要点总结
首先确定硬币存放在哪里。
整个过程都取决于此:对于在欧盟获得授权的提供商,一份扣押令加上对其作为第三方债务人的送达就足够了,从那一刻起它不得再支付给债务人。对于在管辖范围内没有座位和授权的平台,该命令实际上不可执行。如何识别授权请参阅我们对受监管加密交易所的概述。
持续记录持仓,无论哪种角色。
作为债权人,你需要指示才能进行任何扣押。作为债务人,你需要证据来证明你仍能访问什么和不能访问什么,因为关于丢失凭证的笼统主张在案例法下不再具有分量。定期导出交易历史;哪些工具长期管理这一点,请参阅我们的加密货币税务工具和投资组合跟踪器概述。
不要将自我托管视为对抗执行的保护。
技术上的不可访问性并不结束法律义务:法律随后转向人身,通过披露义务、替代宣誓的资产披露、强制罚款,极端情况下甚至是拘留。根据你的安全性和日常可用性选择你的托管方式,如硬件钱包对比所述,永远不要期望将债权人锁在外面。
(截至2026年9月24日。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价格和费用结构会发生变化;购买前请与提供商核对条款。)
本文一般性地阐述法律立场,并不取代个案中的法律建议。任何实际受影响的人都应咨询律师,因为在加密资产案件中,许多事情往往取决于手头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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