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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将于10月16日起允许比特币和以太坊ETF上市

2026-10-09 1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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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敲定11项法规,允许比特币和以太坊ETF在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

泰国已正式确定11项监管规定,允许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坊(Ether)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在其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新规将于2026年10月16日正式生效。

核心要点摘要

  • 泰国已完成相关法规制定,允许比特币和以太坊ETF在该国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 10月16日标志着泰国新的加密货币ETF框架及投资者保护措施的生效日期。
  • 每只符合条件的ETF每年平均必须有至少80%的仓位投资于单一加密货币。
  • 泰国券商不得为加密货币ETF提供保证金贷款,也不得向零售客户销售海外替代品。

监管框架与初始阶段限制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0月8日宣布了这一框架,确认本地设立的加密货币ETF将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独家交易。在初始阶段,仅比特币和以太坊符合资格。基金经理必须满足新的投资、托管及投资者保护要求。

这些规则旨在让泰国投资者通过受监管的证券产品间接接触这两种加密货币,而无需直接购买或存储数字资产。需要注意的是,10月16日的生效日期并不意味着个别ETF会在那一天开始交易,因为基金经理必须先满足适用的相关要求。

持仓比例与被动投资策略

根据批准的框架,每只加密货币ETF必须作为被动投资基金运作,旨在追踪其标的加密货币的价格走势。SEC要求基金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对单一合格加密货币的平均净敞口不得低于其净资产值的80%。

在第一阶段,监管机构仅允许投资于比特币和以太坊。未来是否增加其他币种,将取决于流动性、市场接受度、区块链网络安全以及投资者保护标准等因素。

资产管理公司与托管要求

寻求设立此类基金的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证明其拥有合格的员工、充足的运营系统以及与服务提供商的合适安排。其申请必须符合普通ETF的管理规则,同时满足针对数字资产的额外要求。

SEC要求加密货币ETF必须将基金资产存放在在泰国获得许可并受监管的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中。虽然基金经理可以将数字资产投资管理外包,但只能外包给持有适当数字资产基金管理牌照的公司。

托管提供商和其他合格的数字资产企业可根据《泰国证券交易法》第121条申请成为加密货币ETF的监督方。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备足够的财务资源、合格的人员和运营系统。框架允许监督方任命次级托管人,前提是任何数字资产托管服务必须由持牌托管人执行。SEC保留了在未来认为适当时允许合格海外托管人的可能性。

零售投资者的限制与保护措施

尽管国内加密货币ETF符合上市资格,但在初步推出期间,泰国当局对外国产品的访问保持限制。证券公司不得为非机构或非超高净值客户的客户提供海外加密货币ETF的投资便利。泰国禁止发行和销售与外国加密货币ETF挂钩的替代产品,包括存托凭证。

即使外国产品追踪的是比特币或以太坊,该限制依然适用,SEC保留国内上市渠道供本地设立的基金使用。与此同时,泰国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将被允许投资于国内加密货币ETF。此前,在适用投资规则的约束下,这些基金可以投资于外国加密货币ETF。

SEC确认,当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购买本地设立的产品时,现有的投资限制将继续适用。对于在SET购买加密货币ETF的零售客户,券商必须在交易前解释产品的特性和风险。投资者需确认理解这些风险,而基金发行人必须披露有关投资结构、服务提供商和托管安排的详细信息。

此外,监管机构禁止证券公司为购买加密货币ETF提供保证金贷款。券商必须就资产配置向客户提供建议,避免对数字资产过度暴露,并选择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一致的投资。

行业反应与市场准备

在监管公告发布后,在泰国运营的数字资产公司对新产品表示了支持。Bitkub Group联合创始人Attakrit Chimphlapibul指出,美国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坊ETF为机构和零售投资者接触加密货币创造了新途径。他认为,泰国的框架可为本地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提供商及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加密货币ETF运营提供机会,但实际结果将取决于运营商的准备情况和投资者的响应。

运营Bitkub交易所的Bitkub Online表示,在符合适用法规的前提下,已准备好支持计划发行比特币和以太坊ETF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交易活动。Binance TH by Gulf Binance首席执行官Nirun Fuwattananukul欢迎这一监管决定,并表示公司将通过流动性服务和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全力支持基金发行。

泰国数字资产协会则提出了关于投资者参与的担忧。其主席Nares Laopannarai表示,机构和传统股市投资者对数字资产的兴趣有限,且ETF在泰国尚未吸引大量人气。该协会打算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券商和数字资产公司在加密货币ETF及代币化投资产品方面加强合作。

法规实施背景

10月16日的实施是泰国证券监管机构数月来致力于加密货币投资产品的结果。今年1月,副秘书总Jomkwan Kongsakul概述了计划在2026年最终确定泰国国内加密货币ETF框架。当时,当局正在准备涵盖投资结构和运营的详细规则。

随后,泰国在2月扩大了加密货币衍生品的法律框架,承认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作为受监管期货和期权合约的合格基础工具。SEC后来提议允许零售客户通过持牌中介访问某些海外加密货币衍生品,公众咨询已于9月30日结束。

此次10月8日的公告确认了已完成的加密货币ETF法规,包括关于基金设立、外包、托管和证券交易的规则。该框架通过资本市场监督委员会的五项通知和SEC办公室的六项通知发布。其中包括Sor Nor. 15/2569号通知,明确了加密货币ETF可投资的合格加密货币种类。其余通知涉及基金管理、招股说明书披露、客户服务、监督和保证金借贷等内容。

目前,SEC的公告尚未确定获批的ETF发行商、确切的交易启动日期或首批产品的股票代码。寻求引入比特币或以太坊ETF的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在法规生效后遵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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