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出台新规 要求公职人员申报数字资产
8月20日,宾夕法尼亚州立法者提出新法案,要求公职人员申报价值超过1000美元的数字资产持有情况,并在法案生效后90天内处置超出该门槛的资产。该法案同时禁止官员在任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进行加密货币交易。
法案核心内容
编号HB1812的法案对《宾夕法尼亚州综合法规》第65编中关于公职人员道德标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同日提交州政府委员会审议。法案首次对"数字资产"作出明确定义,涵盖各类数字货币和代币,包括加密货币和NFT。
法案规定,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官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同样不得参与特定金融交易。该法案由本·瓦克斯曼众议员牵头,另有七位共同提案人联署。
申报与处罚细则
根据新规,公职人员必须在财务利益声明中披露超过1000美元的数字资产权益。现有资产持有者需在法案生效后90天内完成处置。申报要求既适用于直接持有,也适用于通过直系亲属进行的间接投资。1000美元的门槛与其他投资类别的现有财务披露标准保持一致。
违反数字资产相关规定的行为将被列为重罪,最高可处1万美元罚款或五年监禁。其他受限活动的违规行为将面临最高5万美元的民事处罚。
实施时间表与立法背景
法案通过后将设立60天的实施过渡期。随着加密货币在投资组合中的普及,该法案旨在规范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资产道德准则。
宾州立法与2025年联邦层面的相关努力相呼应。5月,联邦众议员提出《禁止总统从数字资产中获利法案》;6月,参议员推出《加密货币官员利益冲突法案》,均试图限制联邦官员的数字资产交易行为。这些并行立法举措表明,随着数字资产成为公众和官员的主流投资工具,两党对潜在利益冲突问题的关注度正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