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提出数字资产民事执行新规
韩国最高法院近日提出新的数字资产民事执行规则,明确了在债务追偿程序中如何对加密货币进行扣押、转移及变现。该措施将在公开征求意见后,于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要点摘要
韩国最高法院拟定的规则允许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扣押、转移和出售加密货币。
草案为法院、债权人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处理数字资产的扣押与清算制定了具体程序。
公众意见征集将持续至8月11日,新规计划于10月1日起实施。
据当地媒体报道,最高法院于7月2日公布了《民事执行规则》修订草案,旨在引入针对数字资产债权执行的正式程序。公众意见征集截止至8月11日,此后规则将最终定稿。
草案明确扣押与清算流程
该提案出台的背景是,随着韩国加密货币持有与交易持续增长,数字资产成为民事执行对象的案件日益增多。修订案将数字资产纳入传统上以财产、银行存款及其他债权为主的执行体系。
根据草案,对数字资产转移请求权的强制执行自法院发出扣押令时启动。持有相关资产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及其他第三方将被禁止向债务人转移资产,债务人本人也不得处置其转移权或收取资产。
与此同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要求交易所或第三方披露该转移请求权是否存在、所持数字资产的类型与数量,以及是否有其他债权人或优先权已附着于这些资产。
提案还说明了如何通过转移令或法院批准的出售,将被扣押的转移请求权变现。在出售流程中,执行官员可指令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出售资产,或先将资产转入为执行目的开设的账户后再出售,也可在清算前将流动性较差的数字资产兑换成更易交易的类型。当代币市场价值较低或交易流动性有限时,允许进行此类兑换。
对数字资产的直接执行
除针对转移请求权的执行外,提案还针对数字资产本身制定了单独的强制执行程序。一旦法院发出扣押令,债务人将被禁止处置资产,资产将转由执行官员接管。扣押在转移完成后产生法律效力。
在清算环节,草案规定了转移令或出售令。转移令最终生效后,数字资产可直接转移至债权人指定地址;同时,也可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完成出售。
此外,提案涵盖了执行请求被撤回时资产返还的程序、现有债权人执行规则的适用、对转移请求权的担保权益执行,以及临时保全措施。
最高法院国家法院管理部表示,计划于8月11日前完成咨询程序,并于10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规则。
该提案是在韩国近期推出多项数字资产政策调整之后提出的。上个月,金融服务委员会扩大了申请“新起点基金”债务减免人员的加密货币披露要求,规定将虚拟资产持有量纳入资产审查。该委员会还提议将数字资产相关法律纳入国家金融监管沙盒,以持续更新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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