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确认2027年启动虚拟资产收益征税计划
经过三次推迟后,韩国最终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起对虚拟资产收益征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具润哲表示,政府预计该政策将按现行时间表推进。若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问题,官员可能会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韩国政府坚持2027年启动日期
具润哲在7月29日召开的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确认了政府立场。他表示,当局目前假定征税将于明年开始,并将根据需要对框架进行审查。
《所得税法》要求韩国对加密货币及其他虚拟资产交易所得征税。该法将2027年1月1日设定为生效日期,此前立法者已三次推迟该政策。当局最初计划于2022年1月推出该税种,但由于交易所、税务机构及投资者缺乏足够的报告和合规基础设施,政策实施被推迟。
税率与基本扣除额保持不变
根据现行框架,投资者每年可获得250万韩元的基本扣除额。超出部分的应纳税所得将面临20%的国家税率,地方税可使总税负升至22%。政府计划将虚拟资产收益归类为其他收入,而非标准资本利得。
纳税人需通过处置收入减去符合条件的购置成本来计算收益。投资者可能需要提供来自国内外交易平台的详细交易记录。
国内交易所将在提供交易数据和支持年度纳税申报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使用多个平台的投资者可能需要核对不同账户间的价格、费用及转账记录。若本地记录无法完整反映交易历史,海外持有资产可能产生额外申报义务,纳税人需自行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现行规则采用单独征税方式,而非将加密收益与就业或经营收入合并计算。这一结构赋予数字资产收益独立的核算与申报流程。
亏损结转问题进入政策讨论
国民力量党议员金相勋质疑虚拟资产投资者缺乏亏损结转扣除机制。他警告称,这一规则可能削弱国内交易需求,并促使资本外流。
亏损结转允许纳税人用以往年度的亏损抵扣未来利润。韩国拟议的加密框架目前未提供此类处理。具润哲表示,政府可在征税启动后审查该问题。他将此结构与股票投资规则相比较,当局在特定收入分类下同样限制亏损结转。部长称,若第一阶段暴露出公平性、合规性或市场问题,官员将考虑调整措施。
资本利得待遇需更广泛审查
部分立法者和投资者呼吁对加密收益采用类似海外体系的资本利得待遇。这一方式可能改变扣除额、亏损处理及申报规则。具润哲表示,政府无法仅通过审视数字资产来改变分类。他说,政策制定者必须同时考察更广泛的资本市场及相关税收规则。
更广泛的审查可能涵盖股票、基金、衍生品及其他投资产品。任何变更都可能需要立法,并协调税务机构、立法者及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韩国的决定将税务合规置于更广泛的加密监管框架之中。政府仍可在实施前完善技术规则,但既定启动日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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