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税务机关确认:自持加密资产无需申报Form 721
西班牙税务当局已正式确认,对于由纳税人自行保管私钥且未交由外国第三方托管机构持有的加密货币,无需通过Form 721表格进行申报。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个人完全掌控资产控制权的前提下,自持钱包内的加密资产不属于该申报义务的范围。
核心要点总结
- 自持豁免原则:当纳税人能够控制其私钥时,持有于自持钱包中的加密货币不落入Form 721的申报范畴。
- 托管与控制的区分:若私钥由位于西班牙境外的第三方保管,则可能触发申报义务。决定是否需要申报的关键在于“ custody(托管)”和“ control(控制)”,而非钱包的技术类型(热钱包或冷钱包均适用同一标准)。
- DAC8指令的影响:尽管自持资产免报Form 721,但当加密资产在受监管平台与自持钱包之间转移时,欧盟DAC8指令仍可能要求服务提供商记录并报告相关交易信息。
官方指引与法律依据
西班牙税务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Taxes)于4月21日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咨询意见V0848/26中详细阐述了上述处理方式。根据西班牙税务局对Form 721的指导方针,申报义务的核心判定标准是谁控制和保管私钥。
根据现行规则,Form 721主要针对的是位于境外、由实体代为保管私人密码学密钥,或以其他形式维持、存储和转移资产的虚拟货币。申报义务适用于居住在西班牙的个人和法人实体、非居民人在该国设立的常设机构,以及受西班牙《一般税法》涵盖的其他特定实体。此外,作为合格加密资产受益人、授权人员或拥有处置权的人,同样可能受到申报规则的约束。
自持与托管钱包的区别
西班牙税务局基于私钥的控制权归属,严格区分了托管型和非托管型钱包。钱包是否连接互联网并非决定性因素。虽然热钱包和冷钱包在技术架构上存在差异,但Form 721的适用性取决于私钥的控制权归属。
如果纳税人自行保留私钥的控制权,即意味着没有委托第三方为其保管资产。因此,在此安排下持有的加密货币不计入Form 721的申报余额范围内。这意味着,只要纳税人控制私钥,无论是使用硬件钱包还是自持的热钱包,均可免于Form 721申报义务。
西班牙已于2023年引入海外加密资产申报框架,首个申报期始于2024年。此前报道指出,Form 721旨在报告位于外国平台的合格虚拟货币持仓,申报门槛为50,000欧元。
触发申报的两个必要条件
判断加密资产是否纳入Form 721范围,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托管服务存在:虚拟货币必须由为第三方提供保管私人密码学密钥服务,或负责维持、存储和转移虚拟货币的人员或实体持有。
- 托管方位于境外:托管方必须是位于西班牙境外的个人或实体,或者是未在西班牙领土内设立相关常设机构的外国居民实体。
只有在满足第一个托管条件后,服务提供商的位置才变得相关。仅仅因为区块链网络具有国际性质,或者钱包可以在西班牙境外访问,并不足以使加密余额进入Form 721的计算范围。
这一区别在DGT咨询意见V0848/26中得到了进一步强调。该案例涉及一名西班牙居民,其于2025年在美国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长期持有加密资产。该纳税人是该公司唯一成员,并将加密货币从个人钱包转入该公司。DGT审查了该外国公司权益及加密货币在西班牙海外资产申报规则下的处理方式。
对于加密资产部分,当局考察了两种可能的托管安排:
- 自持情况:如果资产通过自持方式持有,且纳税人存储了私钥(包括通过物理硬件设备),DGT表示这些持仓不受海外虚拟货币申报要求的约束。无论设置涉及热钱包还是冷钱包,待遇相同。
- 第三方托管情况:如果外国第三方代替纳税人保管私钥,且在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资产可能落入Form 721的范围内。
私钥控制权决定申报待遇
西班牙当局部分借鉴了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来定义托管概念。MiCA将代表客户对加密资产或其访问手段的安全保管或控制定义为托管和管理。私人密码学密钥可作为这些访问手段。
这一区分将保留自身私钥的用户与资产或访问凭证由服务提供商控制的客户区分开来。与此同时,受监管的加密托管已成为西班牙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6月,西班牙银行集团Cecabank在获得MiCA授权的加密托管、转账及订单接收传输资格后,推出了受监管的托管平台。Renta 4 Banco是首批使用该基础设施的机构之一。
Cecabank提供托管和银行基础设施,而Bit2Me负责交易执行、流动性和市场接入等领域。该银行已获得西班牙证券监管机构CNMV的授权,并在西班牙银行注册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此后,托管功能也出现在其他西班牙加密服务中。例如,Bit2Me于9月推出的Bit2Shield法医单位,使用多重签名冷钱包存储调查中被扣押的数字资产,直至当局下令处置。
自持资产仍可能产生其他申报记录
免除Form 721申报并不意味着涉及自持钱包的活动完全脱离所有加密申报框架。欧盟的DAC8税收报告制度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收集有关可报告用户和交易的信息。
根据欧盟DAC8加密税规则,当资产在受监管平台与外部地址(包括自持钱包)之间移动时,服务提供商可以收集交易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报告义务由受框架覆盖的服务提供商承担,这与西班牙针对海外虚拟货币持仓的Form 721测试是分开的。
Form 721本身关注的是通过第三方托管商在海外持有的合格余额。西班牙税务局明确指出,在计算海外加密申报所涵盖的余额时,不包括通过纳税人自身私钥控制的虚拟货币。
申报义务不仅限于在12月31日仍持有合格资产的人。如果在年内曾是所有者、受益人或授权人员,或以其他方式拥有处置权,但在年底前失去了该身份,纳税人可能仍需就其身份终止之日的相关信息提供说明。休眠遗产若属于西班牙《一般税法》第35.4条涵盖的实体,也可能被要求申报;而在继承被明确或默示接受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也将受到相关申报要求的约束。
BTC
ETH

交易所
交易所排行榜
24小时成交排行榜
人气排行榜
交易所比特币余额
交易所资产透明度证明
去中心化交易所
资金费率
资金费率热力图
爆仓数据
清算最大痛点
多空比
大户多空比
币安/欧易/火币大户多空比
Bitfinex杠杆多空比
ETF追踪
索拉纳ETF
瑞波币ETF
香港ETF
比特币持币公司
加密资产反转
以太坊储备
HyperLiquid钱包分析
Hyperliquid鲸鱼监控
大额转账
链上异动
比特币回报率
稳定币市值
期权分析
新闻
文章
财经日历
专题
钱包
合约计算器
账号安全
资讯收藏
自选币种
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