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争议:收入还是创造成果?
Coin Center 正在向立法者阐明,他们认为加密挖矿和质押奖励的税收处理方式本末倒置。在2026年6月9日向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全体听证会提交的书面证词中,该政策团体主张,区块奖励属于新创造的财产,应仅在出售时征税,而非在生成时即征税。
通过工作量证明挖矿或权益证明验证来确认交易的参与者,依据软件编码的规则创造新的代币。这些新代币并非由任何交易对手支付,而是由验证者自身的行动产生,类似于农民种植庄稼或小说家完成手稿。Coin Center 认为,根据长期存在的税收原则,通过个人劳动或资本创造的新财产在创造时不应被征税,仅在出售或交换时才需缴税。
美国国税局目前的解释将区块奖励视为收到时的总收入,尽管收入必然涉及来自第三方的支付或转移,而区块奖励却是通过与技术互动生成的。
根据现行国税局指导意见,验证者需在收到奖励时按其价值缴税。然而,验证者可能永远不会以该价格出售这些代币。如果市场大幅下跌,税单可能超过奖励的实际现金价值。
权宜之计与一场正在进行的诉讼
国会中一个正在获得支持的折中方案是,在固定的递延窗口期后对未出售的奖励征税。《数字资产平等待法》由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两党成员提出,其支持者希望将收入确认推迟最多五年,并仅在质押奖励被出售或花掉时才对其后续增值部分征税。
Coin Center 认为这一方案仍不充分,指出其依然基于一个错误的假设——区块奖励本身属于收入。众议员迈克·凯里提出的《挖矿与质押税收清晰法案》则采取了不同路径。该法案将允许矿工选择推迟新资产应税的时间点,而非将其视为即时收入。
与该法案相关的多项审议中的提案一起,它们代表了多年来国会层面在加密税收政策上最协调一致的推动。这一争议也在联邦法院中展开。Tezos 网络的质押者约书亚和杰西卡·贾勒特在田纳西州联邦法院对国税局提起诉讼,主张通过质押创造的代币应被视为财产,仅在其出售时方可征税,而非在此之前。法官审判定于2026年9月29日举行。该案直接挑战国税局第2023-14号裁决——该裁决认为质押奖励应纳入纳税人获得对其支配和控制的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
最新一批众议院法案仍处于立法程序的相当早期阶段,而当前国会会期仅剩最后几个月,这些法案的可行性依然不确定。目前,矿工和质押者处于法律上的两难境地,一边是立场坚定的税务机关,一边是仍在寻求解决方案的国会,还有可能最终迫使问题解决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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