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为受监管的数字资产中心的定位,可能会让获取加密货币牌照听起来像是一道行政门槛。但实际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规则要严格得多。
在香港运营的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涵盖公司架构、负责人员、资本、托管架构、赔偿安排、代币选择、零售客户准入、网络安全和外部评估。自2023年6月1日牌照制度启动以来,其中多项要求已发生变化。结果仍然是市场受监管的部分相对较小。截至2026年8月26日查询的SFC注册名单显示,尽管香港已实施专门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制度超过三年,但仅有13家获得正式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上显示的最新牌照于2026年5月18日授予Bixin.com运营商NewBX Limited。这个数字有助于解释香港对数字资产的广泛政策支持与企业在运营交易所之前必须达到的操作门槛之间的差距。
加密货币平台实际需要哪种牌照,以及向谁申请
对于在香港运营或积极向香港投资者营销的中心化平台,监管机构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根据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框架,交易非证券型虚拟资产的平台需要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获得牌照,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处理证券型代币的平台则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管辖范围,需要获得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实际上,SFC建议同时根据两种制度申请。代币的法律分类可能发生变化,双重牌照可降低当代币在证券与非证券处理之间转换时交易所超出其许可范围的风险。申请人可以通过SFC的WINGS门户同时提交两份申请。自2025年1月16日起,牌照申请流程变得更加结构化。新申请人必须确定一名外部评估师,并在进行独立直接保证评估之前部署其计划使用的系统和控制措施。SFC本身也是该评估安排的一方。HashKey Exchange合规主管Samuel Lok在2024年的一次采访中描述了实际区别:“获得牌照和实际运营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他的意思是,在纸面上满足监管框架只是开始;控制措施随后必须在真实的加密货币业务中发挥作用。
托管与保险——最严格的要求
托管是香港设定高门槛最明显的例子之一。随该制度引入的《VATP指引》要求平台将98%的客户虚拟资产存储在冷钱包中,热钱包中不超过2%。SFC在后续检查中发现部分申请人对钱包分类和比例计算的错误,促使监管机构于2025年1月16日重申,必须包含所有相关客户资产,并且98/2比例的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平台也不能简单地将客户加密货币计入自身资产负债表。客户资产必须通过关联实体以信托方式持有。该实体必须在香港注册成立,是平台运营商的独资子公司,并持有必要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牌照。其业务仅限于为平台接收或持有客户资产。接下来是损失保护。自2023年6月《VATP指引》生效以来,平台必须维持SFC批准的赔偿安排,覆盖冷钱包中持有的客户资产潜在损失的50%,以及热钱包或其他存储方式中持有的100%。重要的是,这不完全局限于传统保险。SFC允许组合方式,包括第三方保险以及以信托方式留出用于赔偿目的的合格资产。监管机构于2025年8月15日再次收紧了运营托管预期,制定了涵盖私钥管理、钱包基础设施、交易审批、访问控制和高层管理监督的最低标准。这些要求立即生效。
代币准入与谁可以交易什么
获得牌照并不意味着交易所可以无限制地交易所有加密货币资产。VATP必须维持代币准入和审查流程,并进行尽职调查,涵盖代币的开发团队、监管状况、流动性、技术结构、治理、市场风险、洗钱风险以及智能合约风险等事项。向零售客户分销则面临额外障碍。向零售客户提供的虚拟资产通常必须符合高流动性、合格大盘资产的条件。至少,它必须出现在至少两个独立指数提供商提供的至少两个可接受指数中。规则于2025年11月3日发生了重大变化。SFC取消了仅面向专业投资者提供的虚拟资产此前要求的12个月交易历史记录要求。对于面向零售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虚拟资产,12个月要求仍然适用。获得牌照的稳定币则受到单独处理。香港的《稳定币条例》于2025年8月1日生效,将法定货币参考稳定币的发行置于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管辖之下。HKMA于2026年4月10日授予了前两个发行人牌照。由HKMA持牌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VATP可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无需满足通常的12个月交易记录要求。SFC于2026年5月27日进一步增加了涉及这些受监管稳定币的活动要求。区别在于:VATP牌照与稳定币发行人牌照并非同一许可。交易所仍受SFC监管;受监管的法定货币参考稳定币的发行则由HKMA负责。
资本、人员与负责人员要求
财务要求从500万港元的缴足股本开始。VATP还必须维持所需流动资本,金额为300万港元或计算得出的监管要求中的较高者。此外,它必须在香港持有足够流动性的资产(不包括虚拟资产),至少相当于按滚动计算的12个月实际运营开支。人员要求构成另一道障碍。平台需要至少两名负责人员监督其持牌活动。其中至少一名必须是执行董事,至少一名负责人员通常居住在香港。对于双重持牌的VATP,两名适当双重持牌的负责人员可以满足两种制度的要求。至少一名负责人员还须具备不少于三年的直接行业经验,运营VATP或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并具有足够的平台系统和控制措施技术知识。这些要求使得牌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人员配置工作:仅凭资本无法弥补缺乏SFC批准且具备所需管理、监管和技术经验的人员的缺口。
有多少平台获得牌照,以及这说明了什么
截至2026年8月26日,SFC公布的名单包含13家持牌VATP。另外六家申请人仍在其申请名单上,包括与Crypto.com、Matrixport和Bybit相关的实体,不过SFC明确警告,出现在申请人名单上并不意味着该平台已获牌照或最终会获得批准。这一数字相比该制度实施初期有所增加,但相对于能够服务于香港这样规模市场的全球加密货币交易所数量而言,仍然很小。这就是对香港加密货币牌照要求的实际回答。它不仅仅是交易所业务附带的洗钱注册。它结合了传统证券式的治理和资本要求,以及针对加密货币的托管、钱包安全、代币准入和客户资产规则,并在获批后持续进行监管评估。香港持续扩大持牌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代币准入和稳定币活动的变化。但这是在未移除最初使进入变得困难的控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也是香港新增和拟议的加密货币牌照要求的背景:该市正在扩大受监管的数字资产范围,同时保持运营门槛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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